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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基金会赴欧考察报告
2007-11-02
9月25日至10月8日,应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fph, Fondation Charles Leopold Mayer pour le Progres de I’Homme)的邀请,我代表南都公益基金会参加了由中国青基会组织的中国基金会赴欧考察代表团。代表团成员共9人:其中还有中国青基会代表3人,西藏、陕西、湖南、云南四省青基会代表各1人,百年职校代表1人,由中国青基会秘书长涂猛任团长。
代表团先期访问了法国法兰西基金会(Foundation De France)、国际家乐福基金会(International Carrefour Foundation)、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比利时贝纳海姆基金会(Foundation Bernheim)、比利时博杜安国王基金会(King Baudouin Foundation)和欧洲基金会网络中心(NEF:Network of European Foundation for Innovative Cooperation),随后参加了10月4日至7日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欧洲基金会中心(EFC:European Foundation Center)举行的第二届中欧论坛基金会小组讨论。
此次考察增进了中欧基金会之间的了解与沟通,中欧双方在交流中既看到了相同之处,也看到了双方的差异。欧洲基金会的许多经验值得中国的基金会学习与借鉴,在交流中让我受到很多启发。
 
一、形异质同——中欧基金会比较
在考察的过程中,中欧双方不断地体会到双方之间的巨大差异,从而更加感受到此次交流的重要性。
以基金会的定义为例,欧方认为作为一个基金会,必须具备三点特征:自有基金;基金每年有一定的收入;基金的收入用于公益。欧洲基金会一般可分三类:第一,公立基金会,政府支持提供一笔可观的资金,通过资金保障基金会的长期运作,如法国法兰西基金会、比利时博杜安国王基金会;第二,企业(私人)基金会,企业或个人为基金会提供资金,保证基金会的运作,如,家乐福集团每年为家乐福基金会赠款457万欧元;比利时贝纳海姆基金会和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则是利用个人遗赠作为基金会的资金;第三,以公益信托的方式,在公立基金会内部设立基金帐号,这类基金也可称为基金会,虽然没有法律的独立性,但是项目运作、财务管理都相对独立。
在中国,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与非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有一定的原始注册资金,后续的资金主要靠资金增值或发起人的继续捐赠。公募基金会一般没有本金或本金很少,资金主要靠向社会募集。如果按照欧洲的定义,中国的非公募基金会是符合标准的,所谓的公募基金会并不能算基金会。
按功能分,基金会具有慈善、社会服务、弥补公共产品不足、补充公共产品缺失、政策倡导和召集人(convenor)等作用。从中国基金会的现状来看,中国的基金会还是“穷人的基金会”,关注的主要问题还是与贫穷有关,如扶贫、助学、救灾等,处于以慈善为主的阶段;像南都基金会这种重点支持NGO开展公益项目,提供社会服务的还属少数,政策倡导的功能更是微弱。欧洲基金会关注更多的是和平、文化、艺术、科研等,以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或通过政策倡导,推动政策的改变为目标。
欧洲基金会对于中国同行致力于解决教育、消除贫困等社会问题感到不解——因为在欧洲这些问题是属于政府的职责范畴,而且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良好的解决。但在中国,尽管经过近30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但是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贫困仍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增长,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旧的社会保障体系解体,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政府无法完全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基金会在协助解决教育、卫生、消除贫困等领域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尽管在发展中存在很大的差距,但通过交流,中欧双方一致认为,中欧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公益性、非政治、非宗教的组织,围绕着钱开展公益活动,可谓“形异质同”。
 
二、培育公民社会,推动民间公益
社会福利体系是由政府、公民社会、家庭和个人组成。欧洲国家有着富裕的政府和发达的公民社会。政府和公民社会是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
与美国强调权力制衡模式不同,欧洲的NGO认为政府不是敌人,批评政府有作用,但公民社会与政府并不是对立的,是一个“和”的概念——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NGO要相信政府并支持政府发挥作用。欧洲的公民社会是在政府与教会的夹缝中发展起来的。早期的社团介于政府与教会之间受到严格限制。现在欧洲公民社会很发达,社团拥有很强的实力,政府控制很弱。同时,社团与政府合作频繁,社团是政策实验的先锋,政府采购社团的服务;政府将许多问题交由基金会研究,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法国有6000万人口,2006年底有100万注册社团,并且每年新增8000个,平均每60人有一个社团。中国拥有13亿人口,2006年底约有18万注册社团,平均约7000人才有一个社团。中国的公民社会还远未形成。有学者称目前中国的民间社会为前公民社会状态( pre-civil society ),在这一状态下,公民社会的独立的组织和行动开始出现,但是整体的法律框架还没有形成,公民社会组织还相对脆弱和不稳定,缺乏足够的资源输入和循环体系,公民社会起到的提供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的功能还非常有限。我国政府提出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道路依然漫长。
只有公民社会发展了,公益事业也才能得以发展。在欧洲,为了推动NGO的发展,欧洲的基金会资助建立了NGO学校,提高NGO的能力,其培训方法和培训材料都值得借鉴。国内NGO整体实力较弱,基金会在增强资助资金的使用效果方面面临困难。因此,中国基金会应该在培育公民社会方面多做工作,如开展NGO能力建设项目。从这一点来说,南都公益基金会把推动民间公益、培育公民社会当成使命,资助公益组织孵化期项目是非常有远见的。
 
三、欧洲基金会对中国基金会发展的启示
尽管所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关注的领域也大相径庭,然而,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正如欧洲基金会中心主席Salole先生所言,我们都没有“智慧石”,我们必须互相学习。历史相对悠久的的欧洲基金会的发展经验,对于年轻的中国基金会来说尤为重要。
(一)基金会的定位:从补救型到政策倡导型
欧洲基金会网络(NEF)主席兼比利时博杜安国王基金会主席Borms先生说,“传统的基金会就是出钱做慈善的机构,现代的基金会应该有更高远的想法。”
传统的基金会的主要工作是资助慈善事业,起到补救问题和缓和矛盾的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代基金会应当敢于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投入:通过寻找问题的根本,对现状进行描述,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政策改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研究、揭示现状、媒体宣传、公民动员、联合行动等,最终实现影响政府决策,解决社会矛盾,推动中国发展的目的。
(二)形成基金会行业类组织,协同行动,扩大基金会的影响力
目前,欧盟27国经济一体化已完成,法律一体化正在完成,政治一体化的进程也已开始。欧洲各国事务中——包括法律、商贸、市场等——70%的决定都是欧盟作出的,30%由本国决定。这种情况下,基金会必须团结起来影响欧盟的决策。目前欧洲基金会处于联合阶段,包括联合资源和行动计划、联合自律以赢得政府政策支持,联合与政府开展对话,联合反对不利于基金会的法规等。
以基金会每年支出比例的规定为例,美国要求基金会每年支出不低于上一年资金结余的5%,中国是8%,而欧洲基金会至今无硬性规定。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每年总支出约700万欧元,约占基金总额的3%;贝纳海姆基金会每年总支出约200万欧元,约占基金总额的4%。大部分欧洲基金会的支出比例,不仅低于美国标准,更远低于中国的标准。欧洲基金会的支出一般根据基金会的增值收益来决定,如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多年来平均投资收益大概在3%左右,因此,其支出也就定在3%;而贝纳海姆基金会投资收益达到4%,其支出比例就定为4%。欧洲基金会的增值似乎比较困难,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与比利时贝纳海姆基金会资金总额20多年以来没有明显变化,分别为2.4亿欧元与5000万欧元——基本上维持在刚成立时的水平——这应该与欧洲经济发展速度有关,也跟基金会的投资理念有关。欧洲基金会担心,如果欧盟参照美国的标准(5%),规定欧洲基金会的支出比例,在目前基金会收益水平的情况下,很多基金会将面临消失的危险,因此他们利用基金会行业组织,联合反对政府通过相关规定。
此次访问的欧洲基金会网络(NEF),以及组织中欧论坛基金会组讨论的欧洲基金会中心(EFC),都是基金会的行业组织,为基金会提供服务,对于推动欧洲基金会的发展、扩大基金会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
NEF由14个来自11个国家的基金会成员组成,决策机构为成员大会。EFC由216家基金会组成,其成员不局限于欧洲,还包括美国的一些基金会;基金会成员要有国际视野、公信力。EFC的成员,66%跨国活动,34%在本国。比较而言,EFC倾向于重视经验交流,NFC倾向于重视联合发起项目。
EFC每年召开3次会议,各基金会的负责人在一起交流经验,他们不关心基金会的成绩,只关心基金会发生的问题。他们认为,基金会的信誉不取决于你做了多少好事,关键是不做坏事或错事;不在于争取公众信赖你,而在于不出现丑闻;任何一家成员基金会出现问题或丑闻,将波及整个行业。
NEF致力于推动基金会联合开展项目。他们认为基金会独立开展资助的项目作用很小,也难以产生影响。NEF的成员可向NEF推荐项目,如果有5家以上的成员基金会同意,NEF就会向其他基金会推荐该项目,NEF成员及非成员都可以参与该项目的实施。欧洲统一的过程中,欧洲各国公民可以自由流动,如何解决移民的公民权(包括社会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如何面对移民文化、宗教的保留与当地社会的融合问题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目前,NEF推动的最大的一个项目就与移民问题有关,共有60个基金会参与。基金会可把钱统一放到NEF做项目,也可自己直接做。NEF通过开展共同项目,实现了资金的联合、实施范围的扩大、实施时间的延长,形成了大的行动计划,从而更好地解决了社会问题。
中国目前不同组织联合开展项目的现象已经开始出现,但还没有类似的基金会联合会组织,这一方面跟中国的法律环境有关,另一方面基金会本身也缺乏这种意识。世界银行今年开展的第二届中国发展市场项目将邀请一些机构作为协办单位和合作单位。由各机构提供一定资金,共同推动项目的发展。南都基金会也受邀作为协办单位,将拿出100万人民币用于项目招标。
(三)公益信托——中国基金会的发展之路?
如前所述,欧洲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公益信托的方式,在基金会下面设立基金帐户,并用于指定事业。这类基金也可称为基金会,受母基金会的保护。企业与个人决定子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包括基金的增值、资助方向,向基金的继续投入资金等。母基金会为受保护子基金会提供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法律支持、监视基金运作情况等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
法兰西基金会成立于1969年,原始基金1900万欧元。基金会创始人与现在的领导层都认为要鼓励民间捐赠公益的热情。他们采取了两种发展方法:一是接纳公益信托资金,二是面向社会募捐。两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目前基金会总资金达到9亿欧元,其中公益信托资金占基金会资金比重较大。法兰西基金会项目部有40多人,主要工作就是为子基金会服务。在实施的项目上,母基金会更偏重于创新性项目,而子基金会更偏重于传统项目。
法兰西基金会名下有600多个这类受保护的子基金会,占总资金的80%。2006年法兰西基金会捐赠收入5000万欧元,其中4000万属于子基金会的捐款,其余1000万为母基金会捐款,比例为8:2。资产与金融收益方面,2006年法兰西基金会的子基金会收益4900万欧元,母基金会为730万欧元,子基金会占总体收益的88%,母基金会占12%。
虽然子基金会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但省去了出资人的很多麻烦,使出资人能够轻松做公益,实现自己的宗旨和想法,因此发展很快。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样的人也许会越来越多,公益信托也许是值得中国基金会考虑的一个选择。
(四)有效的管理制度
欧洲基金会的管理效率令人印象深刻:基金会人员都很少,除法兰西基金会因为服务于下属的600多个子基金会,人比较多以外,其他基金会执行层人都很少。比利时博杜安国王基金会(年支出4000万欧元,在欧洲约排第50位),执行层50人;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年支出700万欧元)执行层15人;家乐福基金会(年支出457万欧元)与比利时贝纳海姆基金会(年支出200万欧元)都只有2人。
与中国公募基金会相比,这些基金会没有筹资压力,主要工作是评审及资助项目,项目效果评估大多委托别的机构承担。据NEF主席Borms先生介绍,欧洲基金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的高管人员基本上是同薪酬的;基金会的普通员工比企业的同级别人员,薪水约低5%。薪酬向市场部门看齐的制度,能够吸引到一流的人才到基金会工作,也是欧洲基金会人员精简、管理高效的原因。
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每周一上午开例会,每个人报告自己一周的工作。例会前,每个人必须在基金会管理信息系统上,按照统一的格式记录自己的工作,工作记录的重点是下一步工作设想,方便其他人了解整体的工作进度。每周一的例会上,没有在管理信息系统做工作纪录的人就没有发言权。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认为,这种记录有很重要的作用:是机构内部记忆库,作为详细的历史纪录;对正在实施的工作做一纪录;同时增进机构内部的相互了解。此外,他们还把每周的工作记录通报理事会。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的这种管理办法,也值得学习。

  法国人类基金会对合作伙伴的管理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基金会成立20多年来,已有8000多个合作伙伴。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选择项目的原则,除了考虑项目本身外,还在合作协议中规定基金会与合作伙伴共同分享社会资本、联络网、社会联系等。法国人类进步基金会在自我宣传的同时,也注意介绍与宣传自己的合作伙伴,促进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因此,其合作伙伴迅速扩大。如何管理这么多的合作伙伴信息,令人惊奇。(作者为南都公益基金会项目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