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全国政协召开“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出席了表彰会。徐永光委员在十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提案》获优秀提案奖。《中国经济时报》对徐永光进行了采访报道,报道题目是《徐永光:求解农民工子女教育“世纪难题”》。
附:
徐永光:求解农民工子女教育“世纪难题”
2007年09月19日 中国经济时报
■十届政协提案专题系列报道(3)■本报记者张帆
2003年的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徐永光与另外三名政协委员王名、褚平、海飞一起递交了一份“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提案,引起了教育部的重视,并被全国政协列为重点提案。
事隔数年,说起提交这份提案的动议,主要提案人徐永光仍记忆犹新。
那是在2001年的一天,一位年轻人突然闯进徐永光的办公室,说:“我想办农民工子女教育”。这位年轻人就是后来名动京华的行知打工子弟学校校长黄鹤。当时,徐永光通过希望工程渠道为行知学校资助50000元,并捐出自己获得的全国“两基”教育先进个人奖金3000元。这53000元就成了行知打工子弟学校的启动资金。
而从此,徐永光也深深地陷进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世纪难题”中苦苦求解。
两个100万的背后
在提交提案之前,有两个“100万”的数据让徐永光非常震撼:2002年全国妇联、儿基会联合调查显示,当时全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有一千万人,失学率为9.3%,近百万儿童失学。而十多年前徐永光所在的希望工程统计,农村贫困地区失学儿童也是百余万人。
相隔十年,两个一百万,数字虽相同,但性质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十年前,是因为经济的贫困,偏远的农村学生因交不起20元学费而失学。十年后,是因为教育的不公平和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歧视性政策鸿沟,导致在繁华城市中农民工子女无学可上或上不起学。
徐永光对记者说,残忍一些看,前者即便变成文盲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小,因为那毕竟是地域和环境造成的,善良朴实的农民和他们的后代可能会“认命”。但后者是体制造成的,若干年后,等这些新移民的第二代长大了,被边缘化,不能融入城市时,他们很可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可能成为定时炸弹和活火山。这使他想起了法国巴黎的骚乱,那也是北非和阿拉伯移民的后代引起的。
由此,在提案中,徐永光等毫不隐讳地指出:目前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已十分严重,突出地表现为农民工子女教育与农民工子女学校两个“边缘化”。
在深入调研后徐永光们这样总结说: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上不起”,尽管城市公立学校是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渠道,但因公立学校需收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使得农民工子女望而却步;二是“容不下”,公立学校的容量有限,不能满足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位”;三是“不愿上”,有的公立学校不能对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甚至有歧视现象,致使农民工子女不愿上公立学校。
与此同时,农民工子女学校自诞生之日起,就“先天不足”:首先,“非法”办学的多,因“无法”可依,许多学校并未通过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没有工商、税务登记,没有教师任职资格审核,有的屡遭取缔。如北京市约有300所该类学校,几乎都未获正式批准。其次,没有自己固定的校舍,靠租借流入地闲置的危旧建筑或民房,办学条件差。第三,办学者多为农民工自身,教师多是农民工,素质普遍不高。由于民工子女学校是“简易学校”,许多流入地政府对民工子女学校,要么“堵”,强行“取缔”;要么“放”,让这些学校“放任自流”。只有少部分流入地政府对之采取扶持引导规范的办法。
寻求破解之策
徐永光委员指出,进城农民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创造产值,增加税收,城市政府有责任来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
他认为,教育部应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限期解决问题。应该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统筹安排,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他建议设立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项补助经费”,对农民工子女就学比较集中的区(县),给予经费上的倾斜,以减轻区(县)政府、相关学校和农民工子女家长的经济压力。
同时,本着“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的原则,流入地政府应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在当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问题作出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收费上予以减免。
此外,针对农民工子女学校,委员们提出应加强扶持,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体系,统一管理。简易学校的办学标准和审批办法可适当放宽。教育部门要在师资力量、教学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公安、工商、劳动、物价等部门则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应采取简单的关停办法,造成农民工子女失学。
字字所指,尽是要害。
徐永光等委员的提案立即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教育部进行了书面答复,其中特别表示,正如委员们所说,要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社会公正的高度,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而在具体实践中,教育部表示要坚持“两个为主”的精神,强化流入地政府的责任,充分发挥公办中小学作用,尽可能多地接收学生就学。要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有些费用可以按月收取。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捐资助学、捐赠衣物与学习用具等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对简易学校,教育部表示要加强管理和扶持。制定简易学校的办学标准和审批办法,对简易学校进行清理登记,对符合标准的,及时予以审批;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予以取消,并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就学。
此外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解决接受打工子女就学较多学校的实际困难。流入地政府应设立专项经费,对区(县)政府和相关学校进行补助。教育部正在筹备成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开展社会救助活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持续关注亲自求解
从第一次提案至今,一晃四年多时间过去了,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并不让徐永光乐观,他对记者说,自己的使命远未完成。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徐永光委员又就此提出了两个提案。一是《关于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降低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门槛,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难的建议》,一是《关于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
这两个建议案都是他多年来调查研究思考的结果: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难的关键是“修法”;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关键是“寄宿”。他相信找到了打开“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两把钥匙——目前制度背景下最好的“解”。
在关于“修法”的提案中,徐永光指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困境,原因是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过高,农民工子弟学校难以企及”。为此,他提出: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中关于“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的规定。对于为农民工子弟提供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该适当降低设置标准。
在关于“寄宿”的提案中,徐永光指出:“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来说,通过寄宿制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集体生活有助于这些父母不在身边、缺失家庭教育的儿童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人际交往能力,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同时可以降低留守儿童的安全隐患。”
这一切都取决于资金的投入,但地方政府没有能力做这件事情。他建议: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加快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步伐。全国现有农村留守儿童约2000万,经估算,按照学生宿舍和配套设施生均3平米、每平米造价500元计算,投入300亿人民币即可基本解决留守儿童寄宿制的设施建设。当然,还必须配备负责任、有爱心的老师来管理和指导寄宿学校的留守儿童。
除了建议,徐永光还在身体力行。2004年,他利用嘉里粮油集团5000万元捐款,推动了中国青基会的“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该计划已资助近10万名家庭贫困的农民工子女上学。如今他的身份是非公募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基金会把配合政府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难题作为核心业务,正在实施的“新公民计划”是中国第一个由民间公益资金支持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项目。
徐永光说:为了让农民子女有学上、上好学,南都公益基金会将用5至10年时间,累计投入1.5亿至2亿元,捐建100所民办非营利公益学校——新公民学校,希望在政府和市场之外,探索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第三条道路,并以此带动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记者发稿时,北京大兴区行知新公民学校和朝阳区第一新公民学校已经正式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