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前言:
今天的文章,来自 Aha社会创新学院的创始人顾远,在最近广州首届社会创新大赛颁奖礼上的主旨发言。欢迎阅读。
大家下午好。首先要说声抱歉,在接下来的 20 分钟里大家可能会不断地听到我咳嗽的声音。去年年末,北京首次发布雾霾红色预警的时候,我去北京出差,诱发了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整个的华北华东地区一直都被雾霾笼罩,所以我的咽炎就一直好不了。好不容易来到广州,满心以为终于可以呼吸几口新鲜空气了,结果正好赶上广州难得的重度雾霾,所以看起来我的咽炎还得有些日子才能好。
雾霾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几乎所有国人都会日常面对的严重问题,我一直关注着有什么社会创新是针对这个问题的。早几年,北京的 “自然大学” 发起过 “我为祖国测空气” 活动,志愿者们拿着手持测量仪器,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测量,再公开发布数据,警示人们雾霾的危害。北京的另一家机构 “自然之友” 一直在办家庭自制空气净化器的培训班,办了很多期,每次都是报名踊跃,不过相对于受到雾霾影响的千家万户而言,可能还是杯水车薪。2017 年的这头几天里,我们在微信朋友圈里可以看到大量的关于雾霾的公号文章,还有机构和民众自发地组织类似行为艺术的倡议活动,比如在城市标志物前面戴着口罩举牌,写上 “还我蓝天” 之类的口号,甚至还有人给环保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写公开信,直接表达诉求。最新的活动是今天我在朋友圈看到的,上传 “雾霾头像” 行动,有兴趣的话大家自己去搜索。这些都是民间机构和公民们对抗雾霾的主动行为。解决雾霾问题当然需要这样不同形式的活动出现,更需要将这些已被证明有效的行为和模式扩散开去,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形成更大的影响力。只有这样,类似雾霾这样的普遍性的社会问题才有可能被改变。
所以在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小而美” 和 “规模化” 并不矛盾,两者对于解决社会问题而言都是必须的。有些人喜欢 “小而美” ,对于个体而言,这毫无问题。但是从解决普遍性社会问题的角度,则远远不够。BRAC(孟加拉农村发展委员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公益机构,旗下有 3 万 8000 所学校,受益人群数以百万计。它的创始人 Fazle Hasan Abed 教授说过一句话,我深以为然:“小即是美,而大是必须的。”
现实中,一些人会把两者对立起来并且辩论不休,我想很有可能是因为对一些基本概念缺乏了解,或者缺少共识。
首先一个需要共识的概念是 “社会创新” 。
面对社会问题,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个行为现在有了一个我们很熟悉的名词来概括,就是 “社会创新” 。很多人把对社会创新的关注都放在了解决方案够不够 “新” 上,很多反对这个概念的人的意见也主要针对解决方案是不是真的那么 “新” ,或者有没有必要那么 “新” 上。这只能说是以错误的理解回应错误的理解,这种辩论或者对话是没有意义的。
社会创新包括两层含义,一个含义是说社会创新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是有明确社会意义的,这一点很容易理解。而另一层含义却为很多人所忽略,就是社会创新的解决方案本身应该有助于 “社会资本” 的增加,有助于增强社会、社区或者受益人群在未来应对社会问题的能力,用NGO里常用的术语就是社会创新是要充分 “赋权” 的。社会创新经常意味着对社会资源创造性的重组,在过程中打破现有的结构、政策、经济模式和传统领域界别的划分,创造新的社会关系或者合作模式。
(小编注:社会资本 Social Capital 是社会学专业术语:简而言之意即人和人之间的交往的频度、密度、广度和深度,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信任和合作关系,使整体社会更容易自组织,更有韧性和弹性来应对风险和危机。)
比如在助老服务中,支持那些不那么老的老人家去帮助更年长的老人家,效果会远比一群年轻的志愿者好,这个模式里把老年人视作资源而非负担。再比如 “社区支持农业” ,原来农户就是生产者,城里人就是消费者,双方是买卖的对立关系,一方利益多了,另一方就少了。而社区支持农业打破了生产者消费者的二元划分,重新构建了两者的关系,风险共担,利益共沾,既有助于个体,也有助于自然环境。所以我们会发现,那些伟大的、真正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创新无不体现着这两层含义,事实上,也只有体现这两层含义,一项社会创新才有可能是成功的。
另一个必须明确的概念是 “规模化” 。
规模化不是说要把自己的机构做大做强,规模化的是解决方案,是影响力,也就是说把在一个地方被证明有效的解决方案,看看能否在其他一些有同样社会问题的地方也可以适用。有些人会说,不可能适用,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同。这种想法未免太过绝对化了,不同和相同都要看在哪一个层面上比较。中国和美国的雾霾问题是本质上的差异,解决方案未必通用;上海和广州的雾霾问题却更像是数量上的差异,解决方案大有相通之处。同时,我们也要知道“使解决方案规模化” 本身也有非常多的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一些反对规模化的人显然对规模化的方式缺乏足够的视野和经验,而另一些人用没有规模化来反证自己的工作 “务实” 、“低调” ,更是不知所云。我有一个观点和大家分享:全盘照搬,和全盘否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智识上的偷懒。
有些人担心规模化的过程就会失去社会领域的价值观,变成了大工业时代的流水线作业。我们现在知道了社会创新天然意味着是赋权的,那些能够被规模化的解决方案一定包含了赋权性质,比如说我经常会跟很多社会创新者社会创业者反复提及的“在地性”原则。一个好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一定要考虑四个 “在地性” 原则才有可能是可持续的,也才有可能被规模化。
第一个是解决方案必须使用 “在地的原材料” ,而无需总是从外界输入;
第二个是 “在地的技术”,就是说你的解决方案所用到的技术水平是当地可以理解和掌握的,而无需高成本低效率的反复培训和教育;
第三个是 “在地的人工”,就是说你的解决方案中用到的人工是当地就可以解决的,而不用全靠外部支持。这个人工不仅是指劳动力,也包括智力上的技术上的人工。比如你办社区大学,不要总想着从外面请名师名人来做讲座,挖掘一下在地的资源,一定有能人高手可以胜任。
第四个是 “在地的管理” ,一个解决方案不能总是你在里面运营维护,任何社会创新者都必须思考自己的 “退出策略” ,就是能不能有一天我不在这里了,这个解决方案在当地人自我管理之下仍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
很多我们看到的所谓社会创新其实经不起这四条原则的衡量,更多的是靠外来的力量想出某个解决方案,然后丢给当地,去 “帮助” 他们。这样的创新既不是赋权的,也不可能是长久的,更难以有效规模化,甚至并不值得去规模化。我想一些反对者也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才会反对的吧。
还有一些人担心规模化就意味着机构会变得官僚化、科层化。这也大可不必。
首先,规模化并不意味着机构的规模也会变大。事实上,那些必须依靠首先把自己变得很大,然后才能等比例或者更低比例地扩大影响力的机构,做的根本就不是创新,更像是一种资源浪费。因为创新意味着将资源配置在更具生产力的地方,意味着你的投入产出比会越来越好,而不是更低。我又有一个观点和大家分享:大机构做成大事,根本就不叫个事儿;小机构也能成大事儿,才是真正的本事!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完全可以用很低的运营成本,有限的人手,去做出很大的事业,取得很大的成就。
比如:酗酒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最早出现在美国的 “匿名戒酒者协会” ,参与者和受益者多到没人知道有多少,但更没人知道的是 “它的总部在哪里,负责人是谁” ,因为这个机构根本就是一个扁平的、可以不断分化的 “海星式组织” 。任何人都可以遵循同样的理念原则和操作步骤,组织发起一个新的戒酒者小组。我们会发现,这种情形其实与我们上一条提到的 “赋权” 是有强关联的。规模化不必把什么都抓在自己手上,而是应该能够分析模式,搞清楚什么环节是可以交给志愿者、什么是可以外包的、什么是可以标准化的,什么是需要不断迭代的,以及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态来有效工作,这也是创新,是一项社会创新解决方案中必须包含的要素。现实中,很多的所谓社会创新只看解决方案本身新不新,考察有效性的时候很少会把过程因素、程序性的因素考虑进去,这样的规模化也就难怪有人反对了。
还有些人担心规模化就是搞一刀切,把一个解决方案搞成放之四海皆准。这一点前面我已经提到过了,这其实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规模化本身是有不同层级,以及很多具体方式的。
一个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复制可以至少发生在三个层面上:理念层面上、组织结构层面上、操作细节层面上。外界环境和条件的相似性越大,就越有可能在操作细节层面上复制;反过来,即便是外界环境和条件差异较大的情况,也可以至少在理念层面上复制。
比如 “临终关怀” ,最早是一个英国医生叫桑德斯提出的。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去耶鲁大学讲学的机会开始推动 “临终关怀” 运动,倡导一种新的对待临终者的态度和方式。她自己没有成立组织,她只是用自己的实践做示范,并且利用各种媒介和各种机会有效地传播理念,最终的效果是掀起了一场全球的运动,从引发公众话题到变成政府议题。如今,全球有 35 个国家的政府把临终关怀纳入到了国民健康福利之中,影响的人群何止千万。
在具体复制的方式上,也非常多,从授权、许可、连锁经营,到理念输出、技术输出、标准输出,到开源开放,有许许多多可以探索实践的内容。
如今总所周知的 TED ,80年代就开始举办现场的大会,规模越来越大,到会的听众也越来越多;但 “容量” 和 “影响力” 也总是有限。是什么让其影响力一下子出现指数性增长呢?是它在九十年代推出的 “开源” ,就是许可全球各地的信奉 TED 理念的人们在符合一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举办当地的 TED x (当地)活动,TED 还会提供工具包的支持,帮这些地方性活动办的更好。于是 TED 从 “小而美” ,变成了影响全球三十余年的一个伟大的创新。
现实中,国内目前很多的所谓 “规模化” 基本是两种形式:一种是把自己的机构做大,在不同地方都有分支机构,员工数量大幅增加,而且资助方也喜欢把这些指标看成是自己支持效果的表现。组织规模变大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关键的是要看它是不是带来了社会问题更大范围的以及更好地被解决,这才是真正值得关注的指标。第二种方式是服务采购或者模式输出,一个模式在某地被证明有效,正好别的地方也有类似问题,于是要么机构亲自跑到那里去做项目,要么就是培训当地的机构去做一摸一样的项目。这种方式大面上来看无可厚非,但是如同我们前面反复强调的,如果要真正有效的大规模推广解决方案,这个方案首先必须得是赋权的,而不是 “外面来了批人,来帮当地的人” ;同时,这个方案必须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条件做相应的调整,是要有 “定制化” 成分的,判断是在哪个层面上的复制,以及什么才是更有效的复制方式,切不可全盘照搬。
最后,再来说说 “小而美” 的问题。前面我们说的都是对 “规模化” 的顾虑,那么是不是 “小而美” 就完美无缺了呢?当然不是。现实中,追求 “小而美” 的人也必须考虑以下三点。
其一,一个 “小而美” 的方案其有效性很可能是偶然的,比如因为某个专门的资源、某个特别的人物、某项特殊的支持,它(的有效性)才能成立;而一旦这个条件不存在了,比如某一个官员调走了,或者一个名师离开了,这个方案就不可行了。所以 ,这种 “小而美” 有时很有迷惑性,让我们自我感觉良好,其实方案相当 “脆弱” 。
其二,大量的社会问题是不可能只在 “小而美” 的层面被根本解决的。比如你想帮助心智障碍者,于是你办了一家 “小而美” 的面包房,做得很好,对那些心智障碍的员工有实质性的帮助。但是,心智障碍者老了以后怎么办,生活怎么保障?你或许会说 “那个太久了,我想不了那么远” 。OK,我们不想那么远。请问这些员工日常出行,比如上下班,是不是希望能有无障碍设施的支持呢?是不是希望社区、社会里的公众可以平等待之呢?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所以要帮助这个人群,机构想要实现自己的使命,不仅要提供具体的服务,还要改变的是社会认知、公共服务的设计,乃至法律法规政策等。这也是为什么那些真正高影响力的社会机构都是服务和倡导同时要做。事实上,也只有这样做,两者才会相互借力,做得更好。一些社会组织就是因为意识到这个问题,才开始从原来专注于 “小而美” ,逐渐走出来,走向联合,走向倡导,走向影响力规模化。
第三个,也是最为根本性的,社会创新往往开始于某个行动者发现了一个具有当地特色的问题,所以跳下去解决;但其实,这个问题(或这一类问题),往往早已普遍存在,已有过往方案。我们没有必要重复发明轮子,不能对已有的经验、方法、模式视而不见,不去分析和借鉴,非要自己另起炉灶(才觉得是创新),或者反过来敝帚自珍 (不愿意帮助其他人去其他地方解决)。所以每个成功的社会创新都必然包括一个内涵深刻的宏伟愿望,和一个可行的在地解决方案。就像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说过的那句著名的话:“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在某个地方,被某个人解决了。21世纪最重大的挑战之一,便是找到那些有效的方案并将之规模化。”
我由衷地希望,国内的社会领域能够少一些概念不清、事实不清、逻辑不清的无谓争辩,在形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发现更多更好的社会创新解决方案,探索更多更有效的规模化方式,去解决那些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小即是美,而大是必须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