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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重新报道下格桑花?——怎样的媒体才是公益发展的正作用力
2011-09-20

前不久,曾有一位媒体的朋友问,你们公益圈里面有什么值得挖的点?我说公开透明吧。媒体朋友说,这个都已经做了很多报道了没新意。我说但这个确实很重要啊,媒体不就是要通过持续的报道来推动改变吗?媒体朋友说不行,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没有吸引力了,没人看。我无语,于是说那你试着做做NGO的去政府化吧,这个相当重要,或者公益与商业结合的边界和原则。朋友表示没感觉。因此,一看到关于格桑花的报道我立刻产生了邪恶的联想——终于有记者在老问题上找到了新方向——政府背景的NGO做不下去了,找个民间组织玩玩也不错。想想郭美美等系列事件经媒体报道后促进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的出台,那么对民间组织的这一枪又会为公益行业带来什么正面的促进呢?目前看,恐怕,了了。

于是乎,我在想,媒体——一直自我标榜和被标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在公益行业的发展中到底应该怎样发挥作用?结合格桑花的这篇报道小琢磨下,发现媒体自身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不禁产生了如下美好的期待:

1. 理性的人格和操守:媒体与作家、文学家、艺术家还是有本质的不同的,媒体不能像文艺工作者那样随意的进行艺术加工,而要尊重客观事实并保持理性的判断和表达。但是在格桑花的报道中我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因为这个美丽的花儿的名字,以及它的发起人曾经入围‘感动中国’候选人,人们对这个社团充满了敬意与感慨。”我不知道有多人是因为这两点而敬意格桑花的,如果是因为这两点,那么这两个基本不会改变的“原由”岂不是可以让“格桑花”永保金身不破。人们对格桑花(之前)的敬意难道不是因为它对于帮助贫困学生上学所做的那些扎实而卓越的工作吗?在这个新闻联播都只能当喜剧看的年代,记者朋友这样的艺术加工实在有点过了,为自己树立了过于清纯和浪漫的形象。

2. 可以“断章”但不能“曲义” :“断章取义”是媒体常用的工作手法,这是正当合理的。一篇报道常常要访问好些人,这篇文章里就不仅访问了格桑花的两位核心成员,还有义工,还有民政部门的人,而且每访一个人人家可能要说好多话,将这些话都放在文章上不大可能,只能截取。但是截取的过程就体现了媒体自身的观点,为媒体希望做出的中心思想服务。在格桑花的报道中,我看到一些这样的文字(我也只能截取啦)。有义工援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网上称:“‘格桑花’,请从源头开始规范。编造会员名单骗取登记,亦不履行法律程序选举理事会,按照法律规定,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应予撤销登记。面对‘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质疑,洪波和戴玮均表示:‘这不是弄虚作假,我们不认为会员的事是个大问题。’”而对于为什么认为不是弄虚作假,不是个大问题没有看到只言片语,我邪恶的想这是不是会很容易的让大众们联想到“这可是态度问题哦”。“面对这些不同的数据,洪波告诉《XXX报》记者:‘这里面的问题,我们要道歉……’” 我邪恶的想这是不是会很容易的让大众们联想到“看来还是真有事儿哦”。中华文字就是这么博大精神,突然想起某相声中的一桥段:一人为阻止路人在自己窗下撒尿,写了一个告示“行路人等,不得在此撒尿”贴在窗下,结果来窗下撒尿的人反倒多了,揪到一个一问才知道,忘了加标点了,人家看的是 “行路人,等不得,在此撒尿”。这字里行间真是微妙。从XXX报的格桑花报道上不难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反腐、批斗”气息,但目前揪的真的是事情和问题的核心所在吗?报道中还有提及的 “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曾向《XXX报》记者介绍,相关的法规正在修订中,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特别是互联网公益的发展速度很快。” 政府都直接表达了法规的不足和滞后,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信息没有在报道的中心思想中晋级?实在是有失偏颇啊。

3. 拥有建设性的心态和大局眼光:首先声明建设性的心态不是不批评,而是在批评的基础上更近一步,从“发现问题”到“发现问题的原因”再到“促进问题解决”。目前XXX报的报道将主要火力集中在“发现问题”上,但稍微了解公益行业的人就会知道报道中提到格桑花的各种问题,如合法身份、两张皮、会员等等是诸多民间公益组织共同面临的问题,也是促进民间公益发展需要着力去解决的。在报道中仅有的几段对政府态度的描述,还有一段这样写着“青海省民政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将约谈格桑花相关负责人,对其工作和公益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有些事情,比如会员的问题、募款的问题、社团开展网络活动和加强管理的问题等等,现有的条例没有明确界定,但又涉及法律法规的界限,我们也需要请示上级意见。’”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啊,政府在思考,没有扫地出门,没有避之唯恐不及。如果媒体能够有建设和发展公益行业的态度和眼光,去触及民间公益组织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不是将更有意义吗?当然,我想,作为XXX报的记者,应该算是媒体中最懂公益的人吧,他们其实应该早就想到了,怎么会想不到呢?更大的可能或许是敢想没敢干。只通过编后语小小的挠了挠。“格桑花在公益活动中遇到的这些问题,也许是众多社会组织都曾经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地方社团能否大量招募外地会员?会员能不能不缴会费?因为会员入会的地域限制而编造虚假会员信息获取登记注册的社团该不该取缔?财务账目混乱,管理机关是不是能够容忍?年审报告可不可以不反映实际情况?面对在网络等虚拟空间生存的社会组织,有关部门该如何监管?现有法规没有明文禁止是不是就可以‘黄灯中前行’?等等。读者朋友,欢迎就以上问题发表见解参与讨论,请发送邮件至XXX邮箱,我们期待您的声音。”不该得罪的没得罪,还把意思含蓄的表达了,很完美。

4. 再不济,不讲道理,只摆事实:但是,如果只能这样的无奈,还不如只摆出事实吧。大家都是聪明人,尤其是神奇的网友们,只要把充分的事实资料原原本本的摆在桌面上,相信大家会有自己的判断。之前总想着媒体要引导大众、教育大众,其实这个出发点本身就是错误的,谁稀罕你教育,你引导和教育的就是对的?在当前媒体已经普遍自顾不暇、失信于民的形势下,如果能够学会摆事实或许是另辟蹊径。

【我也来个编后语】

写到最后我柳暗花明的又突然冒出一个邪恶的想法,也许XXX报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媒体人深谙正面报道无法产生这么大的关注效应,因此先猛踩吧踩吧,话题炒热了再去深挖。没准还真能起到推动的作用。于是乎,有哪个媒体人再把格桑花的报道拿出来回回锅吗?可能只需要重新整合XXX报的信息就可以得到一篇完全不同基调和影响的报道。为此报道的影响效应往正的方向上推一步。

而这也提示:作为基金会,支持独立的媒体人甚至媒体亦非常重要。当然,中国人力观察研究院NGO研究中心也可以再了解一下,说不定以后会有合作。(作者为南都公益基金会项目官员)

参考阅读:

1."格桑花"会员名单造假续:民政厅要求其从头整改

http://www.gongyishibao.com/News/201109/138103.aspx?category=bbdj&date=2011&pageIndex=0

2. “格桑花”被指会员名单造假 财务混乱陷发展困境

http://www.gongyishibao.com/News/201108/137659.aspx?category=bbdj&date=2011&pageIndex=0

3. 洪波:格桑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http://www.gesanghua.org/ArticleDetail/artid_1711